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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拒绝回家过年 男子持刀行凶被判刑四年三个月

0人浏览   2025-04-16 09:53:00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起刑事案件,男子梁某设因女友郑某某拒绝到其家中过年,索要钱财未果后竟持刀行凶,最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赔偿被害人4.59万元。

案件细节显示,梁某设与郑某某于2019年确立恋爱关系。2024年1月郑某某结束国外务工回国后,梁某设要求其到家中过春节遭拒,随即索要“房租费”“探望郑母礼物费”等共计1万元。郑某某偿还钱款后将其微信拉黑并断绝关系,梁某设因此怀恨在心,多次通过微信发出死亡威胁,扬言“死也要让你陪我一起死”“交待好后事”。

2月11日,梁某设携带水果刀、菜刀驾车至郑某某家中,将对方骗至车内后锁闭车门,持水果刀连续捅刺其颈部、面部、胸部等部位。郑某某奋力反抗夺刀时,梁某设又持菜刀砍向其手腕,导致郑某某面部创伤累计9.4厘米、全身多处创伤达38.1厘米,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所幸郑某某儿子及邻居及时砸窗救人,才阻止悲剧进一步升级。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设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实施犯罪,虽因外界阻碍未遂,但其通过威胁、恫吓、辱骂等方式持续施压,并采取极端暴力手段,主观恶性较大。鉴于其系初犯且归案后部分认罪,法院依法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判决书特别强调,本案被害人无过错,梁某设未能正确处理感情纠葛是引发犯罪的直接原因。

此案暴露出情感纠纷中极端暴力行为的危害性。法律专家指出,面对感情矛盾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任何以暴力、威胁手段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司法机关对“以爱之名”实施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也为社会树立了清晰的法治红线。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