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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0人浏览   2025-05-27 12:07:00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稀土高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打造教育高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包头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5〕9号)等相关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合理的招生区域。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采取单校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对口直升、统筹安排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教育入学一件事”原则。入学服务全程网上申办、网上反馈,坚持“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原则,对于不能实现网上审批的,确保“线下只进一次门”。


02

招生对象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片内学生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合理统筹招生范围。

(一)高新区户籍

1.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具有稀土高新区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稀土高新区外读小学、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非高新区户籍

符合入学条件(监护人取得稀土高新区房产证、不动产证、网签合同、居住证或有效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03

招生办法及入学程序

(一)招生办法

1.小学。优先招收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房产证、不动产证、网签合同均为监护人所有且监护人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房户不统一”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将依据其户籍、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等情况,由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统筹安排。

2.初中。区属公办初中采取划片招生、电脑派位、小学对口直升或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一次录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后视为服从统筹安排。

(二)入学程序

符合在稀土高新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

1.采集平台及要求。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蒙速办”或“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信息包括:入学儿童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儿童页)、房产证、不动产证、网签合同、居住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照片。逾期未完成信息采集视为无入学需求。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小学入学: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1日;小学升初中: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

3.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信息采集后,入学者所提供的户籍与房产信息经公安部门、不动产中心进行线上核验。6月3日监护人可登陆平台查看资格审核办理进度,提示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辅助资料进行复审的,请监护人按照要求办理,未按时完成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入学或升学信息。因提供虚假信息的、注册时基本信息和个人资料填写错误、内容不全等原因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升学的,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4.统一录取。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包头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统一录取。

5.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严格执行“ 阳光分班”工作要求,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现场操作电脑编班软件,分班过程全程录像,分班结果进行公示。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按照男女比例合理确定各校班级数。各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前确定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合名单,在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进行备案。各校通过抽签完成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合名单与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随机分班结果相匹配。

6.结果查询。8月27日学生及监护人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凭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结果。未完成以上招生程序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稀土高新区入学或升学。


04

重点工作

(一)享受教育优待人员报名办法

1.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等相关教育优待程序办理。“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受理。

2.对稀土高新区经济、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子女或符合招商引资政策、投资重大项目的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它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享有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同时须参与网上信息采集,逾期未按相关规定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适龄残疾儿童报名办法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对残疾程度较轻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公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三)落实支持人口政策

凡因划片范围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和阳光分班时,家长可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四)曲棍球、足球特长生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初中阶段体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推动曲棍球、足球人才贯通培养,凡自治区级以上特色示范学校的曲棍球、足球队员,在球队中发挥骨干作用成绩优异者,结合本人意愿和学校办学特色,可优先选择区属初中就读。



05

相关规定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统筹安排,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但无自有住房(集体户和公租房)的;

2.在稀土高新区购买住房(包括在建楼盘),但户籍没有迁入的;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落在非直系亲属户籍内,人户分离的;

4.购买二手房没有办理法定过户手续的;

5.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6.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的;

7.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不真实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其它特殊情况的。



06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招生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基教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集体决定并将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微信平台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十个严禁”规定,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严禁收取赞助费。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不得接受除优抚对象之外的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的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材料向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议后统筹安排。

(三)强化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违规招生,班额不得突破包头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要求,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现象。严禁举办快慢班、重点班、以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四)加强控辍保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基教办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5311005

招生监督电话:5305592

举报邮箱:gxjyjjk@163.com


附件:

1.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范围说明

2.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3.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各校招生咨询电话




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划片范围说明


本着“属地管理、全面覆盖、方便入学、资源均衡、统筹规划”的原则,全面考虑城区发展现状、学校办学条件、布局等综合因素,以道路为界,结合学校适龄儿童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合理划分区属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招生划片范围如下:


一、滨河地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涉及到万水泉地区、民馨家园范围内及交界营村附近的适龄儿童。

(一)小学划片范围

1.万水泉中心小学:万水泉地区范围内、交界营村、黄草洼村、小召湾村和同官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北师大包头附校小学部:优先录取春华路以南、万水泉大街以东、秋实路以北、210 国道以西及被划定为学校招生范围的商住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民馨路第一小学:民馨家园1-8区、滨河第一城、金辉华府小区、二水厂及民馨家园范围其它商住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划片范围

1.共青中学:滨河地区、万水泉中心小学毕业生。

2.高新四中:滨河地区、民馨路第一小学毕业生。

3.北师大包头附校初中部:优先录取春华路以南、万水泉大街以东、秋实路以北、210国道以西及被划定为学校招生范围的商住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如有空余学位可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面向本区域内招生。


二、建成区小学、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东至自由南路、南至建安大街、西至阿尔丁大街、北至友谊大街及希望园区范围、幸福家苑、高油房村。

(一)小学划片范围

1.南开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青工南路以北,幸福南路以东,劳动路以西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招生情况统筹部分范围外小区)。

2.富林路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幸福南路以西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3.东方希望小学:希望园区范围内、幸福家苑、高油房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黄河路小学:呼得木林大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自由南路以西、稀土大街以北各街坊;幸福南路以东、青工南路以南、自由南路以西、黄河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黄河大街以南、自由南路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5.沼园路小学:富强南路以东、稀土大街以南、幸福南路以西、建安大街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划片范围

高新一中:东至自由南路、南至建安大街、西至阿尔丁大街、北至友谊大街及希望园区范围、幸福家苑、高油房村。



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各校

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