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吃饭吃到一半,看到隔壁桌家长,让小孩子直接在喝茶的玻璃杯里面小便,顿时没胃口了。”3月17日,杭州的唐女士表示,此前在杭州福缘居酒楼用餐时,看到让人食欲全无的一幕。更让唐女士气愤的是,酒楼工作人员目睹了全程,却未及时出面进行制止。
唐女士介绍,3月13日中午,唐女士一行六人来到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的福缘居酒楼用餐。“我们当时坐在一楼,用餐的位置位于收银台斜对面。吃到一半看到隔壁桌的小朋友,站在儿童椅上,把裤子脱下,在喝水的玻璃杯中小便。”
唐女士表示,男童小便的杯子并非一次性餐具,而是有塑封包装、重复使用的玻璃杯。男童2岁左右,一起用餐的有小孩母亲和两位老人。“当时小朋友尿急,其中一位老人起身去拿垃圾桶,说尿在桶里面。结果小孩的妈妈说不用,直接让他尿在喝水的透明玻璃杯中。”
让唐女士一行人感到气愤的是,由于用餐位置距离收银台很近,收银台的工作人员目睹了全程,没有第一时间前来制止。男童在杯中小便后,也没有倒掉,一直放在桌上,“由于距离很近,异味朝我们这桌飘来,实在受不了了,于是叫店员过来解决。”
饭店工作人员介入后,质问男童家长“你们怎么在这里小便,我们饭店有厕所的。”男童家长解释道“孩子憋不住了,尿在了杯子里,不好意思。”
随后,唐女士换到了包厢内用餐,要求与负责人沟通。“由于就餐体验受到了影响,和老板沟通时,提出以餐费打折或者送果盘的方式进行道歉,但遭到了老板的厉声拒绝,认为我们在找麻烦,想吃白食。”与负责人发生激烈的言语争执后,当地派出所民警介入调解。
唐女士一行全额支付316元餐费后,离开了酒楼,并将相关情况向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
3月18日,记者联系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证实了男童在杯中小便事件的发生。“当天我们去了现场,调取了店内监控,看到男童在杯中小便后,饭店工作人员把污染餐具全部丢到了垃圾桶,进行了销毁处理。”
18日中午,在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福缘居酒楼的负责人向唐女士表达了歉意,并提出退还当天支付的316元餐费,再给予1000元经济补偿。唐女士向记者表示,“我们接受了负责人的致歉和退还的餐费,回绝了1000元补偿。”
此外,记者也就唐女士所述情况,多次致电福缘居酒楼进行采访。接线工作人员称,“具体事情我们不清楚,我跟老板说一下,让他回电话。”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福缘居酒楼负责人的回电。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男童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男童在酒楼的玻璃杯中小便,其行为造成了酒楼餐具的污染,导致餐具被销毁,给酒楼带来财产损失。酒楼工作人员目睹男童在杯中小便却未及时制止,且在后续处理中,酒楼负责人拒绝唐女士合理的补偿诉求,态度恶劣,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酒楼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消费环境。其他顾客的行为影响到唐女士的就餐体验,酒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