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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属于什么以及谁是刑事诉讼的主体

100人浏览   2024-07-30 14:02:25


刑事诉讼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诉讼地位,执行一定诉讼职能,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中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诉讼主体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终结起着直接作用。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刑事诉讼主体。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知道,老百姓日常口中的公、检、法都是刑事诉讼主体。那国家安全机关就是普通人口中的国安(当然不是国安足球队)。还包括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走私侦查部门、海警局。那我们知道了,广义的公安机关其实包括了: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走私侦查部门、海警局。以上这些都代表了专门机关,也代表了四个阶段:公安代表了立案、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代表了审查、起诉阶段;法院代表了法庭审理阶段;监狱代表了执行阶段。

上面说了公、检、法、监狱,但既然是诉讼,自然少不了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也应该是刑事诉讼主体,不然只有专门机关的人是没有诉讼这回事的。那诉讼参与人都有谁呢?我们先来看刑事诉讼法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从定义可以看出,除了专门机关以外,还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那谁是当事人呢?这个问题貌似很简单,说起来都懂,但具体一说好像又比较懵。这就要看刑事诉讼中到底都有哪些诉讼类型,知道了类型,也就好判断参与人都是谁了。

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可以看出,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叫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郭翔.犯罪学辞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一般理解,也就是自己告诉的意思,也表示了意思自治和不告不理的原则。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从以上可以看出,当事人有公诉案件的当事人,自诉案件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些肯定都是诉讼参与人。

那你可能说了,电视上演的不是都有证人、律师、法医什么的吗?这些人算当事人吗?很明显不算,因为这些人只是协助诉讼这件事情的,并不是诉讼事件的当事人。比如法庭上法官说把当事人叫来,你不可能把法医给领上来说这就是当事人,那法官要问法医了,这事跟你有关系吗?法医怎么说呢?一定说没关系,我只是负责鉴定的。所以,我们刚才说的都不是当事人。但你说这些人参与了诉讼事件了,那肯定是诉讼参与人,这肯定是对的。

还有一类人,你可能也在电视电影上看见过,比如一个小学生杀人了,或者一个精神病人杀人了,他们肯定有人陪着上法庭,因为小学生和精神病人都无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所以会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那律师属于哪类人呢?律师主要是为被告辩护,那我们一般叫他们为辩护人。那原告请的律师叫什么呢?叫一般叫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一个泰国人在中国犯罪了,谁也听不懂怎么办呢?或者一个少数民族的人犯罪了,好多参与人都听不懂怎么办呢?又或者一个聋哑人犯罪了,也听不懂他说什么怎么办呢?我们肯定要请翻译来。

那好了,我们看到其他诉讼参与人分为三类: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我们来总结一下,刑事诉讼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专门机关,一种是诉讼参与人。其中专门机关又包括广义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又包括公诉案件的当事人、自诉案件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又包括三类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

我们似乎漏了一点,公诉案件的当事人都有谁呢?我们要分阶段来看,比如在立案侦查阶段,我们叫犯罪嫌疑人的人,如果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就叫做被告人,那告他什么呢?肯定是对别人产生了伤害,另外一方就是被害人。所以公诉案件中的当事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自诉案件中是自己告诉的,那就只有自诉人和被告人。因为自诉人直接跟法院打交道,所以在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公安的立案侦查阶段才有。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也只有原告人和被告人,为什么呢?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是以刑诉为主体的,根据定义,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所以在法院审理阶段,只有原告人和被告人。也没有犯罪嫌疑人这个称号。

我们平常老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法院,那你说监察机关是干啥的呢?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