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公司为了统一形象,给行政和销售人员都定制了工作服,这种衣服没有特殊的防护功能,就跟大家平常自己买的衣服差不多,可以进入劳保费并进行进项抵扣吗?
答:对于企业而言,如果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个服装不属于福利,而是跟电脑、办公桌等一样属于员工工作的必需品,一般进劳保费都会被认可的,跟经营相关的支出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1、这些衣服属于统一定制,并且印有公司的标志。
2、这些衣服属于统一发放,公司的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着。
3、公司相关的制度能够侧面证明,这些衣服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员工没有权利私自对工装进行处置,比如损毁需要补钱进行更换,离职后需要交回工作服等等。
2、给员工买的工装,我该如何确认是计入福利费还是劳保费?如何账务处理?
答:企业为职工统一制作的工装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根据使用目的不同可分别设置劳保费和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
1、若工装属于劳动保护措施,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贷:银行存款
2、若工装不属于劳动保护措施,则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其实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中已明确了具体执行口径:
需要格外注意的点是: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并且,在制度上、流程上做得要规范一些。
还有一种情况是:这种工作服既不属于劳保用品,也不属于福利,那么该计入什么呢?一般而言,这种工作服本质上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根据具体的性质计入办公费就可以,或者单独增加个费用明细:工装费也行。
3、企业租房支出没有取得发票,有银行流水、收款凭证和租房合同,可以做税前扣除吗?
答:需要区分情况来看:
情况一:一般来讲,企业租房支出没有取得发票,是不得税前扣除的,因为租房行为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是需要开具发票的。
情况二: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允许税前扣除。
比如一:
企业租房,属于租赁行政机关单位的,行政机关单位属于是依法可以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因此租金支出既可以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也可以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一定非得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比如二:
公司租赁个人的房子,每月支付的租金不超过500元的,这样的房租无需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因为按照28号公告规定,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4、老板和股东都不是公司员工,年终可以发放年终奖并享受个税的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吗?
答:1、若是老板和股东属于公司的员工,当然允许按照公司的工资薪金制度,从公司领取工资和年终奖,需要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支付股东的合理的工资和年终奖,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若是老板和股东不属于公司的员工,不能列支年终奖,不得享受年终奖单独计税办法,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
3、若是老板不属于公司的员工,仅仅是公司的股东,则发放的年终奖属于分红,按照分红扣缴个人所得税。
注意:
1、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表需和本单位同税款所属期工资薪金等所得的申报表一并发送。若本税款属期已进行了申报,还需要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需要更正申报,待全年一次性奖金填写完毕后,再一并发送申报。如果是未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只单独报送“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将无法报送申报表。
2、同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果扣缴端系统检测到该纳税人已填写过,则切换所属月份再填写保存时会提示。
5、我们企业给客户报销的机票款,请问计入差旅费还是业务招待费?
答:企业给客户报销的机票款,带有招待性质,计入业务招待费中。
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上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