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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逃税罪”有无区别?

100人浏览   2024-07-31 08:17:34

缴税是每个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动了歪脑筋,想尽各种办法逃税、漏税,还有人通过转移财产来逃避追缴欠税。

举个例子看一下,李四投资设立了一个公司,之后将公司一部分的股权转让给张三,李四从张三处收到转账50万,但是没有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之后税务部门向李四做出税务处理决定,要求李四缴纳税款以及罚款。但是李四在收到决定书之后仍拒绝缴纳税款,还将自己的资金转移到他用别人名义开的账户中,导致税务机关没法追缴税款。在这个案例中李四就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再举个例子,王五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们公司的会计在得到王五指示的情况下,将部分盈利额做账做成公司的支出项,在企业所得税申报前扣除,逃掉了10万的应缴税款。在这个例子中,王五就构成了逃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逃税罪的区别在于:

第一,两者主体要件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只能由纳税人构成;而逃税罪的主体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第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逃避追缴欠税罪表现为行为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逃税罪则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申报税款,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