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春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九府干任〔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长九组干字〔2025〕2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
免 去:
谷春生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九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赵海中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福贵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九台区教育局专职督学职务。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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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龙井人大
新媒体编辑 | 徐珊珊
内容复审丨王玉玮
内容终审 | 赵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