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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将开庭,被害人家属称吴某某方亲属一直没道歉

0人浏览   2025-04-21 12:13:00

极目新闻记者 杨锦英

4月21日,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将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极目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女儿处了解到,嫌疑人有一个女儿,此前曾和被害人、嫌疑人一同生活,事发后她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道歉。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文某某经人介绍结识,后两人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至2024年,约11年。2024年8月16日中午11时许,文某某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某某,回去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某某听后要求文某某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

当天中午1时许,两人来到陆丰市麒麟山,即将发生性关系时文某某拒绝,吴某某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某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2024年8月18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吴某某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持械砍杀文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21日下午,此案将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文某某的女儿陈小花(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母亲和吴某某相处了11年,遭杀害后男方家人竟然无人出面,令人心寒。“吴某某有一个女儿,没出嫁前一直和他以及我妈住在一起,我妈是小学老师,平时上完班就回家做饭干活养家。”陈小花说,“吴某某女儿结婚的时候,我妈也尽心尽力帮她筹备,我还跟我妈开玩笑,说对那个女儿比对我这个女儿还好。”

此前文某某和吴某某共同生活的住所(极目新闻记者拍摄)

陈小花表示,2024年8月16日,母亲失联后,吴某某的女儿还曾到他们家中询问情况。两天后得知自己的父亲就是凶手,吴某某的女儿就再也没露过面。他们到其家中去找她,对方没有见面,之后也再没有电话联系过。吴某某家还有其他兄弟,也没有见过他们,没有人来过他们家道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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