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极其珍贵的自然历史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等价值,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3月15日起,我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一起来了解下。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处副处长 陈达:“它是从国家制度层面,就古树名木的调查分类以及我们日常管护,包括我们保护的责任落实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范,这对我们今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指导着我们下一步来全面保护好我们的古树名木。”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普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共计508.19万株,分布在城市的有24.66万株。但少数地方存在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保护管理要求不统一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保护第一、分级分类、合理利用、文化传承。《条例》明确,在不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开展保护技术、遗传育种、生物学等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处副处长 陈达:“《条例》中也提到了文化与传承,就是把古树名木保护与我们传统文化传承结合在一起,我们也想通过与一些百年品牌企业,以及我们传统的文化村落,文化名镇名村结合起来,来打造我们的古树村庄,我们还想探索以古树加村落的形式来发挥村落在保护古树名木当中的的作用,来讲好古树故事的同时,保护好我们的古树。”
《条例》规定,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传统节庆、民俗,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国家鼓励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资助古树名木保护事业。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处副处长 陈达:“里面也提到了要推动我们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这也为我们下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举措,能够让我们进一步把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起来,结合我们林草部门共同来把我们的古树管理好、保护好。”
记者:刘明琼 郑雪飞
编辑:段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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