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时讯息

第一次撤销党内职务,第二次党内严重警告,受两次处分的杨志东被查

0人浏览   2025-06-26 13:59:00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6月26日消息:云南省大理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志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志东(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杨志东,男,白族,1961年10月生,云南宾川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他长期在大理工作,历任:大理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大理市市长,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等职。


2004年8月云南省纪委通报,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洱源县部分违规购买超标豪华越野车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时任大理市委书记的杨志东被撤销党内职务


此后,他历任:大理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大理州政协副主席,州政府副秘书长,大理市委副书记,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2019年12月,因洱海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大理州政协原副主席、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志东(已退休)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4月,中央第六巡视组进驻云南省,开展2个半月左右的巡视。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3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云南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来源 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