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联合人社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医疗保障、工伤保险购药将进入“追溯码”时代。7月1日起,全省所有医保、工伤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在药品的销售、使用环节,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能进行医保结算。
药品追溯码是什么?顾名思义,就是为每一盒药品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识,由20位数字组成。它精准记录了每盒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关键信息。
按照药品和医保管理有关规定,一盒药品卖给患者后,就不能再被卖给别的患者,只能卖一次,因此,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存在多次终端结算扫码记录,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或是被串换销售。“一药一码”可实现全流程追溯,让假药、回流药无所遁形,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省自去年初就积极推进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目前我省约5.7万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已完成扫码系统全覆盖,采集上传追溯码数据70余亿条。
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要求,明年1月1日起,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将全量采集上传。对此,省医保局对于过渡期内无追溯码的药品销售进行了明确规范,对药店及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分级分类划定了时间表。
省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时,认准包装完整的追溯码药品,监督药店人员扫描所购药品的追溯码,购药后索要销售凭证并标注追溯码,拍照留存以备维权。同时,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核验信息,发现“回流药”等违法行为后,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