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洋生物,003017.SZ)公告,公司于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相关内容如下:杨兴礼于2025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从3,950,000 股增加为 4,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 4.70%增加为 5.65%。杨兴礼在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