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4月23日在北京召开,盐城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是自2000年首次获评以来,盐城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盐城是一片红色的土地、英雄的土地,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中共中央决定在盐城重建新四军军部。自此,盐城便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深厚基础和光荣传统,红色资源丰富,拥有248个红色遗存遗址和128个烈士命名镇村,超1.8万名革命烈士长眠于此,是党员干部双拥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
近年来,盐城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高度,军地同心合力,将双拥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部队改革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评,推动双拥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2021年起,在考核县(市、区)的基础上,盐城市将双拥工作正式纳入市级机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先后出台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层各级的双拥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市、县(市、区)、镇(街)、村(社区)双拥服务四级平台,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覆盖。坚持服务备战打仗新时期双拥工作主线,围绕部队建设、拥军支前、遂行保障、关心关爱等重点任务进行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标准,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社会环境。
盐城市将以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拓展内涵,不断推动双拥工作向面上延伸、向基层深入,以“军爱民、民拥军”的赤诚全力书写双拥模范城的荣光。(撰稿丨祁宗华 刘谦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