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近日,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加大“三烧”(烧垃圾、烧秸秆、烧落叶)检查力度,连续查处了两起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部门调查“三烧”现场。图源: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3月7日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村民商某某在自家菜园内将玉米秸秆点燃焚烧,天干物燥,火势失控,菜园上方设有高压线,情况十分危险。巡查人员立即拨打江村小型消防站电话,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将火扑灭,避免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综合考虑此案危险程度高、过火面积大、情节严重等违法违规事实,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3月8日,村民张某某在自家菜园内将树叶、杂草点燃焚烧。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及时将火扑灭,并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鉴于此案过火面积小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随意“三烧”不仅污染空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还容易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引起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