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祭祀活动进入高峰,因违规用火引发的山林火灾隐患陡增。仅3月26日一天,庐江县公安局汤池派出所连续接警并处置两起因祭祀引发的山火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两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三日。两起案件为公众敲响警钟:祭祀追思需文明,防火红线不可越。
死灰复燃,火借风势毁山林
3月26日上午11时49分,汤池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汤池镇果树村安山地境发生火灾。接警之后,消防员、民警、村民迅速组织扑救。因山势较陡,消防车等大型救援设备无法到达火灾点,给灭火工作带来了困难。救援人员手提肩扛水桶、接力运水上山灭火。30多位村民用铁锹、树枝扑打明火。消防队员用风力灭火器吹灭火星,大家齐心协力干到晚上8时许才将大火扑灭。
经查,这起火灾是因当地67岁的村民林某上坟烧纸钱造成的。当天中午11时许,林某带着纸钱和爆竹、打火机来到老伴坟前祭祀。当她看到纸钱火灭后,急忙赶往下一个亲人坟头去。没想到,当天风大、天气干燥,一阵风吹来,把刚刚熄灭的纸钱火星吹得四处飞扬,沾到干燥的树叶和草丛上之后,引起燃烧,火借风势迅速蔓延。随后赶到的林某儿子看到眼前的大火之后,立即呼叫林某快速回来灭火。娘俩扑打了一会不见效果,于是报警求救。
“我们村民组年年植树造林,才有了如今的满山绿树,却被我一把火烧毁掉,对不起大家的努力。”在问讯室里,林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一时大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非常难过,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引燃枯叶,火烧林地悔恨迟
3日26日下午1时许,汤池镇百花村茶场村民组52岁的苏某回娘家马槽村给已故母亲上坟。她带着铁锹和纸钱走了一个小时才到达苏洼山上,大概下午2时许到达坟前点燃了纸钱,放起了鞭炮,未料火星溅入枯叶堆,火苗突然窜起,瞬间引发大火,随即她用铁锹扑打,但火苗乱窜,山火越来越大,难以控制。苏某大声呼喊山上的村民,自己则吓得瘫软在石头上,浑身直打哆嗦。
听到呼喊后,村民从四面八方赶来,一边救火,一边拨打报警电话。汤池派出所迅速组织起30多人的救援队伍,从附近水渠、水井取水,奋战2个多小时,终于把大火扑灭。
汤池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按相关法律法规,烧毁林地2公顷以上、灌木丛4公顷,或者造成重大损失、人员死亡,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以上两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警方提示:两起案件暴露出部分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缅怀先人应以“平安”为底色,唯有守法与文明并行,方能守住绿水青山,告慰逝者心安。
严查严管,保护绿水青山
针对近期祭祀用火高发态势,我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已启动联合执法行动:1.重点区域全天巡查,严控火源进山;2.推广文明祭祀,倡导鲜花、植树、网络追思等环保方式;3.强化法律宣教,通过案例警示、村居广播普及防火法规。
警方呼吁:追思先人勿忘守法。“祭祀表达哀思本无错,但漠视法律和生态安全必将付出代价。”汤池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清明期间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用火“零容忍”,同时呼吁公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切莫因侥幸心理酿成大祸。
来源 | 微聚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