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返还彩礼的情形民法典 汉济法评 — 退还彩礼有新规!

100人浏览   2024-07-24 09:17:23

【案件回顾】

河南的侯某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当地的女孩叶某。刚认识三天就订了婚,然后侯某就去浙江温州打工了,第二年俩人领了结婚证。订婚钱8.8万,结婚彩礼9.9万,金银首饰4.2万,改口费2.2万,上下车倒酒钱1.5万,他们家本来有一辆车,叶某家又要求买了一辆16万的轿车,再加上请婚庆公司和办酒席的钱,以及亲戚们的改口费,一共花了51万。这其中还有16万是跟亲戚朋友借来的。


侯某和叶某结婚才33天就分居了。后来侯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妻子并不认可侯某所说的夫妻感情破裂一事,还表示自己曾给侯某怀过孩子。但侯某坚持离婚并且要求退还彩礼。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对彩礼返还纠纷,确立三种情形下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即: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近日司法部发布的最新案例,对于一些法律界定很模糊的地方作了调整:


1、 已经办理结婚但是共同生活时间短暂,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给付数额过高的彩礼应当酌情返还。


2、 男女双方已经举办结婚仪式,即便没有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并已孕育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


3、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生活尚未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4、 退还彩礼财产纠纷中,接受彩礼的婚约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婚约当事人一方的父母给付或者接收彩礼的,将其列为共同当事人,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


据此,侯某的请求得到法律的支持,法院判决女方退还百分之三十五的彩礼。




彩礼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并承载着两个家庭对儿女美好的祝福,但近年来彩礼的数额逐年攀升,成为一些家庭沉重的负担,也成为当今青年人结婚绕不开的“恶俗”,因此产生的纠纷数不胜数。高额的彩礼并不能保障婚姻幸福,甚至为婚姻骗子提供了可趁之机,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