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
甲方: (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乙方: (姓名),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丙方: (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鉴于:甲方与乙方是原配夫妻,共生有 个子女,分别是、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五子 、长女 、次女 ,别无其他子女。女儿 、 均已外嫁,户籍迁出。甲方与乙方夫妇共同建造了位于 的庄基及房屋,现三子 准备成家,无庄基地及房产。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庄基及房屋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上述位于 的庄基及房屋分归三子所有,作为三子婚后家庭生活使用;
2、其他子女对上述庄基及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3、三子需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4、本协议生效后,上述庄基及房屋涉及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手续,由三子自行办理;
5、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其他家庭成员(签章):
协议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