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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754人浏览   2024-04-25 18:42:46

很多财务都误以为“闲置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中规定,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的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即: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企业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自用办公楼缴纳房产税的原值是否包含土地价款?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第三条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在建工程”需要缴纳房产税吗?自建房产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了,不管会计是挂在“在建工程”还是“固定资产”,从次月起就要依法申报房产税。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可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 ,或者实际投入使用。

购置房产后未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财税地字【1987】3号文件规定,不管有没有取得产权证,企业拥有的房屋形态表现的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的应征房产税的房产;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十九、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公司安装中央空调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