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付款请求权VS票据追索权
A.付款请求权:指持票人向汇票的付款人或承兑人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的金额支付款项的权利。
B.票据追索权:指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汇票到期日前明确不能获得付款时,持票人对其前手主张清偿票据金额、利益以及有关费用的权利。
C.二者区别:
①付款请求权是票据发行所创设的主要债权,是合法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
②票据追索权一般是在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持票人才行使的权利,是付款请求权的补充或保障性权利,是合法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
12. 汇票VS支票VS本票
A.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汇票(即出票人是银行)与商业汇票(即出票人是普通商业主体,一般为大型企业)。
B.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C.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票据法项下,仅指银行本票。
13. 汇票之转让背书 VS 委托收款背书 VS 质押背书
A.转让背书:指持票人将汇票权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票据行为。
B.委托收款背书:指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C.质押背书: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14. 贴现 VS 转贴现 VS 再贴现
A.贴现: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持票人→金融机构)
B.转贴现: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
C.再贴现: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其他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15. 征收 VS 征用
A.征收: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将他人所有的财产强制性征归国有。
B.征用: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强制性地使用他人的财产。
C.二者区别:
①征收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直接取得所有权,其结果是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征用则主要是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对他人财产的强制使用,一旦紧急情况结束,被征用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原权利人;
②征收导致所有权发生改变,征用则导致使用权暂时发生改变。
16. 按份共有 VS 共同共有
A.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按照各自份额对某项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B.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C.二者区别:
①共同共有产生的前提是存在共同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
②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但共同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权利和义务;
③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其份额,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也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17. 天然孳息 VS 法定孳息
A.天然孳息:是指依据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如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产生奶产品等。
B.法定孳息: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产生的物,如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依据股本金获得的股息等。
C.二者区别:
①天然孳息与原物是产出与被产出的关系;法定孳息是将原物提供给他人使用而产生的对价,体现的是用益法律关系。概言之,天然孳息是派生之物,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
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
③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18. 姓名权 VS 名称权
A.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C.二者区别:
①权利主体不同,自然人享有名称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②姓名权不可转让,但名称权可以转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将其对名称享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19. 名誉权 VS 荣誉权
A.名誉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保有并维护其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B.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荣誉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事主体所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
C.二者区别:
①权利主体范围不同:名誉权是民事主体所普遍享有的权利,但荣誉权则不同,只有在社会生产生活中作出突出贡献、成绩卓越的民事主体,才可能获得荣誉权;
②取得方式不同:名誉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名誉权的取得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而荣誉权的取得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国家或社会组织的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才能取得;
③名誉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得转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剥夺或撤销;但民事主体的荣誉称号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撤销或剥夺。
20. 抚养 VS 扶养 VS 赡养
A.抚养:即抚育、保护和教养,发生在长辈和晚辈之间且只能是长辈对晚辈的抚育、保护和教养。
B.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涵盖了抚养、狭义的扶养、赡养三个概念。狭义的扶养,是指相互扶助、供养,发生在同辈亲属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助、供养。
C.赡养:即子女或者晚辈对父母或者长辈提供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发生在长辈和晚辈之间且只能是晚辈对长辈的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