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20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所以,在我国是不允许签发当天日期以后日期的远期支票.
根据票据实践,可以签发当天日期之前的支票(法规并没有禁止规定),由于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出票日后10天,所以签发当天日期以前的支票,不能超前10天,否则此支票就是无效支票,付款银行是不付款的.
什么是支票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填写样式和格式
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包括余杭和萧山).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在 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收款人: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账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账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帐号小写.
4、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支票填写样式和格式.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举例:(1)289,546.52 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7,560.31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 "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532.00 伍佰叁拾贰元正
"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425.03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6、用途:
(1)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帐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 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8、进账:
1、填进账单,一式三联.
2、转账支票送交银行有两种方式:
(1)交到收款人的开户银行,收款人需要盖章背书,支票的背书栏填上收款方开户行,下栏写委托收款.并在背书框内盖上银行预留印章,即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2)若担心对方签发的是空头支票,也可以去付款方的开户银行存支票,此时支票不需要背书.
3、现金支票直接送交签发人的开户银行,且收款人必须要背书,如果是单位在支票的背面盖上收款人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如果是个人,就填上身份证号码,及发证机关,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