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针对面部、耳廓损伤方面,轻微伤是指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 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 2 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 1 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