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讨债还债”是企业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在这个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首先,“讨债”必须在债务的期限已经到期后。未到期的债务,不能去讨要,人家向你讨要,你也可拒绝偿还。其次,必须有“证据”,也就是说,你既然要讨债还债,那必须要有根据,所谓“根据”,主要指“合同”(或者“协议”),拿不出依据,不能轻易讨要和偿还。
再次,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财产保全”,就是说当你看到对方有不偿还债务的危险并且转移财产时,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比如查封对方的财产、冻结对方的存款等),以便有利于保护你的债权。
如果大家讲诚信,“讨债还债”是不难解决的,而且还能增进企业间的合作和友谊。广义地说,“讨债还债”不仅仅是钱的概念,还涵盖货物、房产等其它有价物品。一旦其中的一方不守信用,或由于种种原因不履约,双方就可能出现不愉快,于是就产生经济纠纷。可以肯定地说,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讨债还债”之类的经济纠纷是难免的,关键是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你发现对方不能按期履约时,应立即与对方联系,催促其履约,必要时,要发函催告。
记住一定要通过挂号信、电报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并保留好函件的复印件及邮寄凭证。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可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说来,遇到纠纷可以通过这样几种途径解决:协商、调解、仲裁、起诉。协商主要是纠纷的双方通过和解消除分歧,这种方式最温和、最常用,也最实用;调解是在第三人的参与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把双方的纠纷化解;仲裁是在仲裁机构的协调下,公断双方的经济纠纷;起诉则是把纠纷“告”到了法院,让法院给个“说法”。
最后顺便说一说劳动争议问题。劳动争议是指劳资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辞退员工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企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出仲裁请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的仲裁,如果当事一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