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养护、教育、民生。
养护为“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教育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民生体现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大病医疗”,其中“房贷利息”需是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非首套不算,“租金”需是住房类的,商业用途的不算。
接下来聊聊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各项内容:
赡养老人,如下图:
例如:汪某是独生子女,父母均年满60岁,1月份工资10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需要交的个税为(10000-5000-3000)x3%=60元,如果汪某父母只有一方年满60岁或是单亲家庭,也是一样的扣除标准。
再如:汪某有个兄弟呱某,父母均年满60岁,汪、呱可以平均分摊3000元,每人每月可扣除1500元;
再如:汪某有兄弟姐妹4人,父母年满60岁,可以由父母指定汪某分摊1000元,其余2000元由汪某的兄弟姐妹分摊。
需注意,即使赡养老人是2位,也不能按人数累计扣除,只能扣除3000元/月。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如下图:
例如,汪、呱是夫妻,育有一个2岁的娃,呱在家带娃,汪某每月可扣除2000元,假定汪1月工资10000元,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000-5000-2000)x3%=90元,若汪、呱生的是2个娃,以上条件一样的情况下,汪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000-5000-4000)=30元。
再如:汪、呱是夫妻,生有3胞胎,娃都未满3岁,双方都有工作,那么那么汪、呱只有两种扣除方式,一是汪或呱其中一方扣除6000元(2000x3),二是双方平均,各扣3000元(2000x3/2),不能由汪或呱一方扣2000元,另一方扣4000元。
需注意,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的区别,除了扣除金额不一样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可以叠加。
子女教育,如下图:
例如:汪、呱夫妻有两小孩,大的上初中,小的上小学,汪、呱总共可以扣4000元,具体扣除方式可以是汪或呱单独扣4000元,也可以汪、呱分别扣2000元,但不能是汪或呱一方扣3000元,另外一方扣1000元。
需注意,子女教育的扣除也是可以叠加的。
继续教育,如下图:
例如,汪某在职期间通过成人高考考上了大学,其在校期间,每个月都有400元可在个税税前扣除;若汪某当年又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证书,那当年还有3600元可在个税税前扣除。
需注意的是,前面读大学的继续教育可选择让汪的父母扣除,而取得注会证书只能是汪某自己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如下图:
例如:汪某2023年12月贷款买了首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贷款2024年1月下来,汪某从2024年1月开始还款,那么汪某从2024年1月开始,每个月有1000元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直到2043年12月(假定贷款20年)。
需注意,如果贷款不足20年,那还完贷款后,就不能在个税税前扣除1000元,如果贷款超过20年的,那个税税前扣除的1000元也只能扣20年。还有,能在个税税前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必须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第二套、第三套都不能。
再如:2022年汪在深圳贷款买了首套住房,喵在深圳也贷款买了首套住房,2023年汪、喵结婚,婚后可以选择指定汪或喵的房子作为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税税前扣除,也可以汪、喵各自选择自己的住房利息来扣,但各自选择自己的住房利息扣除就只能扣500元/月。
需注意,虽然汪、喵都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但结婚后,双方是不能同时就住房贷款利息这项各自享受1000元/月在个税税前扣除的。
住房租金,如下图:
例如:汪和喵在深圳合租,但只有汪和房东签合同,租赁合同上没有喵的名字,那么汪某每个月就有1500元可在个税税前扣除,但喵是没有1500元可在个税税前扣除的。
再如:汪、喵是夫妻,都还没买房,也都在深圳工作,那么可以选择由汪按照住房租金在个税税前扣除1500元/月,也可以选择由喵来扣除。
需注意,房租一定是住房租金,如果是进行商业活动的(如在写字楼租间商铺卖服装等)都不在此范围内,即不可在个税税前扣除。还有,住房租金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税税前扣除在这里是不相容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个税税前扣除项目。
大病医疗,如下图:
例如:汪某2022年通过医保报销后自己累计还付了35000元的医药费,那么在2022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大病医疗项目可在个税税前扣除有20000元(35000-15000);2023年汪某倒霉一些,通过医保报销后自己累计付了110000元的医药费,那么在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时,汪某大病医疗项目可在个税税前扣除的只有80000元,而非95000元(110000-15000)。
需注意,大病医疗项目作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与前面6项相比较特殊的是,其扣除时间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而前面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都是在每个月就能扣除。